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4-05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
具体内容如下。
条目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内容
公司于 1999 年 3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监 公司于 1999 年 3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35号文批准,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第三条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 证监发字(1999)35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
万股,并于 1999 年 6 月 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5000 万股,并
所上市。 于 1999 年 6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第十条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件,对公司、股东、党委委员、董事、监事、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
第十一条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 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
工程师。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
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合成纤维 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肥料销售;
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 合成纤维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金属加
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制品修理;专用 工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制品修
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 理;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储。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危险化学品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发起人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发起人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认购股份数为 30000 万股、公司经2002 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认购股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于 2003 年 5 月 26 日用资 份数为 30000万股、公司经 2002 年度股东大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3500 万股,转增后公司 会批准于 2003 年 5 月 26 日用资本公积金转
总股本为 58500 万股。2018 年 6 月28 日,用 增股本 135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资本公积转增 98300 万股股票,转增后公司 58500 万股。2018 年 6 月 28日,用资本公积
第十八条
总股本由 58500 万股增至 156800万股。泸天 转增 98300 万股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化集团 2018 年执行其债务重整计划,将持有 58500 万股增至 156800 万股。泸天化集团
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清偿其债务,2018 年 9 2018 年执行其债务重整计划,将持有的公司
月 27 日泸天化集团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之 股份全部用于清偿其债务,2018 年 9 月 27
一,受让公司股份 28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日泸天化集团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之一,受
本的 18.24%,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9 年 让公司股份 28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月,泸天化集团通过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增 18.24%,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9 年 5 月,
持本公司股票;2020 年 12 月,泸天化集团通 泸天化集团通过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增持本
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78,400,000 股, 公司股票;2020 年 12 月,泸天化集团通过
转让后泸天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78,400,000股,转
13.49%,仍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让后泸天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49%。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 日,泸天
化集团共计增持公司股份 25,091,400股,截
至 2024 年 9 月 1 日,泸天化集团共计持有的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9%。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
第二十四条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第二十九条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第一款)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制。 其他情形的除外。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
公司债券存根、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
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
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
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