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3-006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股东能够正确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截至 2022年底,已为公司连续服务二十四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转制换证 2013 年 11 月 27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1 人,注册会计师 13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6 人
四川华信 2022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 16,535.7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535.71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 13,516.07 万元)
2021 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44 家,审计客户主要
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4,831.6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寿福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8 年 5 月,自 2001 年 7 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
务类业务;2019 年开始为泸天化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通威股份、泸州老窖、银河磁体、鸿利智汇、壹玖壹玖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凡波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自 2010 年 7 月加入四川华信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2021 年起为泸天化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壹玖壹玖、巨星农牧、通威股份、泸州老窖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卢梅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9 年 6 月,自 2018 年 7 月加入四川华信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2022 年起为泸天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审计项目包括:壹玖壹玖、泸天化股份、通威股份、鸿利智汇、泸州老窖等。
(4)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1999 年起开始在
四川华信执业,自 2022 年起为泸天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川大智胜、蓝黛动力、宗申动力、华邦股份、莱美药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4 万元,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相当。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其报酬。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
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拟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华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认可公司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