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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泸天化: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1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川华信在历年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状况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股东能够正确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截止 2020 年已为公司连续服务二十二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继续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2013 年 11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
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历史沿革:四川华 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前身为 泸州会计师
事务所,成立于 1988 年 6 月,1996 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 1 月改制
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11 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自 1996 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合伙人数量:54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 227 人,比上年 265
人减少 38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7 人,从业人数:560
人。

    (三)业务规模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7,425.39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 17,425.39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10,908.09 万元;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
担 34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3,831.46 万元,上市公司客
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化工化肥类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3 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
购买的职业保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
险基金 2,558.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4 次;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华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认可公司继续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单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对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多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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