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1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一步修订,具体的修订情况如下:
序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1 第四条 英文全称:SICHUAN LUTIANHUA 英文全称:SICHUAN LUTIANHUA COMPANY
COMPANY LIMITED LIMITED BY SHARES
2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公司股票全部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 第十七条 集中托管。 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托管。
公司发起人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公司发起人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司,认购股份数为 30000 万股、公司经 股份数为 30000 万股、公司经 2002 年度股东大会
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于2003年5月26 批准于 2003 年 5 月 26 日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日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3500 万股,转 135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58500万股。2018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58500 万股。2018 年 6 年 6 月 28 日,用资本公积转增 98300 万股股票,
4 第十八条 月 28 日,用资本公积转增 98300 万股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58500万股增至156800万股。
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58500 万股增至 泸天化集团 2018 年执行其债务重整计划,将持有
156800 万股。泸天化集团 2018 年执行其 的公司股份全部由于清偿其债务,2018 年 9 月 27
债务重整计划,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由 日泸天化集团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之一,受让公司
于清偿其债务, 2018 年 9 月 27 日泸天 股份 28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4%,成为
化集团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之一,受让公 公司的控股股东。2019 年 5 月,泸天化集团通过
司股份 28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2020 年 12
18.24%,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月,泸天化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78,400,000 股,转让后泸天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13.49%,仍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
5 第二十五 三条、第(三)项、第(五)、(六)项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收购本公
条第一款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 司股份后,公司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息披露义务。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公司应当依照《证券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
6 第二十八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 删除本条
条第一款 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第四十条
7 第一款第 审议因本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二) 审议批准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收购本公司
(十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股份的情形;
项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
8 第五十四 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召集人将在股东大会召开 3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条 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各股东。
东。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
第五十九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 为出席和表决;委托表决的,不得委托应当
9 条第二款 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回避表决的人员代为表决其(代理人)应当回避表
决的议案。违反本款规定委托的,视为放弃对该项
议案的表决权。
第七十七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回购本公司股票
10 条第(五) (二)项规定的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的情形;
项
第七十七 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
11 条第(八)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项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或者聘任董事的,该选举、
12 第九十五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条第二款 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
务。
第一百零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回
13 七条第一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回购本 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或者(删除)合并、分立、解
款第(八) 公司股票的情形或者(删除)合并、分立、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项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第一百零 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14 七条第一 第(五)项、第(六)项(删除)规定的 删除本条
款第(九)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
第一百二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
15 十二条 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有
录上签名; 监事列席会议的,监事也应当签字。
第一百五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
16 十一条第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项
第一百六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
17 十三条 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 专职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治
内部审计监督。 理和财务收支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由内部
18 第一百六 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 审计部门起草,经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
十四条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部门负
责人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19 第一百七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讯网为刊登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七条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七
十九条、
第一百八
20 十一条、 《中国证券报》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和媒体
第一百八
十三条、
第一百八
十九条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因增减条款导致原《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所发生的变化,将按照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加以顺延;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亦做相应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