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4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刘星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所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刘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谢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增补选举谢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谢达先生简历
谢达:男,197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现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党委委员。曾任中国农业银行珙县支行信贷管理部副主任、主任;珙泉营业所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长宁县支行副书记、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市分行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宜宾县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泸州市分行纪委书记。
谢达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在关联方任职,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