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 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3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继续
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收到股东农银
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租赁公司”)《关于泸天化股份减持计划通知函》,农银租赁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39,880,3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4%,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有关内容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公告形式进行披露,公告名称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农银租赁公司《关于减持泸天化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
告知函》,截止 9 月 23 日,农银租赁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减持,总计16,734,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67%。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20 年 7 月 30 日 4.84 310,400 0.020
2020 年 8 月 3 日 4.86 8,918,900 0.569
集中竞价交易
农银租赁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4 日 4.87 2,601,000 0.166
2020 年 8 月 5 日 4.849 4,904,100 0.313
合计 16,734,400 1.067
本次减持股份属于农银租赁公司在公司重整期间债转股取得的股份,具体减持次数、减持价格情况详见上表。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880,328 2.543 23,145,928 1.476
农银金融租 其中:
赁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39,880,328 2.543 23,145,928 1.47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股东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收到公司股东农银租赁公司《关于泸天化股份减持计划告
知函》,农银租赁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3,145,9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76%,将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农银租赁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3,145,92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1.47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发展和资金规划安排 。
2、股份来源:农银租赁公司在公司重整期间债转股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3,145,9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76%,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根据
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农行四川分行、农行宁夏分行的一致行动人农银租赁公司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泸天化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泸天化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