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06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2017年12月13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泸
州中院”)裁定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泸
天化股份”)进入重整程序。2017年12月20日,泸州中院依法指定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与表决情况
泸天化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和邮寄表决票相结
合的方式于2018年6月28日上午10时顺利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
由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进行分组表决,现将表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普通债权组
通过网络会议、邮寄表决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
债权人共129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744,800,187.76元。其中
同意重整计划的普通债权人为129家,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组总人
数的100%,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人数的半数;其
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744,800,187.76元,占普通债权总额
2,744,800,187.76元的100%,超过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二)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已于2018年6月27日通过书面方式表决完毕重整计划,经表决,参加表决的职工债权人共1552名,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0,656,546.16元。其中,同意重整计划的职工债权人为1552名,占该组参加表决的职工债权组人数的100%,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职工债权组债权人人数的半数;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0,656,546.16元,占职工债权总额20,656,546.16元的100%,超过职工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因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相关方案,管理人将依法向泸州中院提交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