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05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13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泸
州中院”)裁定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
重整程序。2017年12月20日,泸州中院依法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经泸州中院同意,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6月28日
召开。公司管理人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上午10时。
二、会议主要议题
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和邮寄表决票的方式召开。
网络会议形式下,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
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
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
邮寄表决票的方式下,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将含有表决意见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邮寄至管理人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债权人将表决票邮寄送达至管理人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下午17时。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人民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公司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请各债权人理性分析、审慎表决。
鉴于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