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广农糖业 公告编号:2024-015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广农糖业 股票代码 0009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南宁糖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滕正朋 李辉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
办公地址 市青秀区厢竹大道 30 市青秀区厢竹大道 30
号 号
传真 (0771)4910755 (0771)4910755
电话 (0771)4914317 (0771)4914317
电子信箱 zqb911@sina.com zqb911@sina.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 2023 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从事机制糖的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客户包括需求量大、信誉好的大型食品饮料企业和大型糖类的专业经销商。
公司所处行业为制糖行业,制糖行业具有自己特有的生产特点,一般情况下当年 11 月至次年 4 月为
榨季生产期。公司主要原材料甘蔗来源于公司与蔗农签订的订单合同蔗区,种植区域包括南宁市六城区、武鸣区、宾阳县等。
2023 年,公司机制糖的销售仍维持经销商为主、终端为辅的经营模式。同时针对市场变化灵活调整,采取与战略客户通力合作的方式,保持和重要客户良好关系,加强新客户的开发,以稳定市场份额。并结合市场行情,通过远月、质押、点价、套保等多种模式销售,在贸易风险可控且有利可图的前提下,择机进行贸易糖操作,以更好完成销售任务。甘蔗糖蜜及蔗渣 2023 年度的销售模式为招标竞价,按照整体销售方案分时段分批次在云鸥物流电商平台进行挂牌销售。邀标客户均包含一定比例的中间经销商及终端使用厂家,价高者中标,并根据各制糖子公司生产及库存的实际情况通过随标、增量等方式调整最终销售量,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及市场的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2 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21 年末
2023 年末 年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4,691,155,1 5,206,710,6 5,213,840,1 -10.02% 7,336,407,7 7,336,407,7
49.20 56.96 26.01 37.47 37.47
归属于上市 96,987,951. 40,074,912. 40,379,736. 497,788,890 497,788,890
公司股东的 87 18 15 140.19% .78 .78
净资产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 2021 年
2023 年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365,430,6 2,837,536,2 2,837,536,2 18.60% 3,233,334,8 3,233,334,8
92.29 88.59 88.59 66.51 66.51
归属于上市 27,545,270. - - - -
公司股东的 18 457,713,978 457,519,754 106.02% 53,650,093. 53,650,093.
净利润 .60 .02 72 72
归属于上市 - - - 97.22% - -
公司股东的 16,783,261. 604,545,306 604,351,082 208,334,129 208,334,129
扣除非经常 87 .86 .28 .23 .23
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 551,201,730 - - 24,267,108. 24,267,108.
生的现金流 .14 63,567,079. 63,567,079. 967.12% 79 79
量净额 04 04
基本每股收 0.0688 -1.1434 -1.1429 106.02% -0.1655 -0.1655
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 0.0688 -1.1434 -1.1429 106.02% -0.1655 -0.1655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 41.57% -170.20% -170.07% 211.64% -0.22% -21.89%
资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 16 号”)。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69,981,826.00 516,828,524.80 398,074,503.80 1,280,545,837.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401,870.18 14,822,360.23 -9,816,427.72 13,137,467.4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489,021.93 5,547,879.22 -10,918,440.34 -16,901,722.6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24,777,567.00 167,188,291.60 265,224,317.60 343,566,687.94
金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