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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南宁糖业: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南 宁 糖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糖糖业            公告编号:2021-037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50 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 30 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莫菲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南 宁 糖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6,862,4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2.23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6,838,1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2.22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3,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2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2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南 宁 糖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 2.00 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 3.00 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5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74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56%。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 4.00 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5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南 宁 糖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7436%;反对
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5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 5.00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6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反对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43%;反对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5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0%;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479%;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5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 7.00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南 宁 糖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6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定君、黄夏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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