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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大亚圣象: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3---01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周二)下午 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司二楼会议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陈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
份 261,388,2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51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54,20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38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6 人,代表股份 7,187,31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3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0,848,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933%;反对 5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647,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841%;反对 5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088,3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12%;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14%;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7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261,289,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21%;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小雷、李可慧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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