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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3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9—03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7 年 6 月 17 日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开
披露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4日披露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17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7年7月1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8日,授予对象245人,授予数量2,462万股,授予价格11.56元/股。

    6、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8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56 元/股调整为 11.4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2 人,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18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9、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9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44 元/股。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一致同意为 239 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10、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8年9月4日,公司刊登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239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5.25万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10日。

    12、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4 人,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99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3、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8.05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4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14、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4 人,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28.05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6、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已不满足解锁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合计 60 万股,回购价格由 11.44 元/股调整为 11.31 元/股。经董事会审议,认为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二次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一致同意为 226 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实施完毕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
关工作,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55,39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此,公司决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前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11.44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11.44-0.13=11.31元/股。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回购原因

    原激励对象中戴翔、徐厚坤、肖树彬、黄玲玲、沈勤、黄静、王仙民 7 人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戴翔、徐厚坤、肖树彬、黄玲玲、
沈勤、黄静、王仙民 7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数量 33 万
股。

    激励对象程杰、康伯年2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程杰、康伯年2人已获授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未能解锁的27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合计 60 万股。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6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8%。具体回购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回购注销股数(万股)

          1              戴  翔                  5.5

          2              徐厚坤                  8.25

          3              肖树彬                  9.9

          4              黄玲玲                  1.1

          5              沈  勤                  2.75

          6              黄  静                  2.75

          7              王仙民                  2.75

          8              程  杰                    15

          9              康伯年                    12

                    合计                          60

    (三)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19年4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44元/股调整为11.31元/股。

    因此,本次将回购并注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