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9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1,055.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90%;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成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23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7年6月17日至2017年6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公开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4日披露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17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7年7月1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8日,授予对象245人,授予数量2,462万股,授予价格11.56元/股。
6、2018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56元/股调整为11.4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8年7月24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2人,涉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18万股,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9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44元/股。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一致同意为239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第一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锁数量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5%。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7月10日,截至2018年7月10日,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逐条对照,情况如下表:
序号 解锁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
1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满足解锁条件。
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除熊鹰、孙燕华、吴谷华、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步志明、盖国强、林轩6名激励
2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对象离职外,其他239名激励对
入措施; 象均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解锁条件。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17年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918.83万
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元;以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第一个解锁期:以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54,111.82 万元为基
3 东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年归属于母公司 数,公司 年归属于母公司
2017 2017
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 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为22%,不
低于12%。公司达到了解锁业绩
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除熊鹰、孙燕华、吴谷华、
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解锁期前一年度考核为A级、步志明、盖国强、林轩6名激励
B级、C级时,方可全额或者部分解锁当期限制 对象因离职不再纳入个人绩效
4 性股票。考核结果为D级或连续两年考评结果均 考核范围,其他239名激励对象
为C级而丧失当期(即连续两年的第二年)解锁 2017年度绩效考核均为“A级”,
资格的员工,公司将按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 满足第一期全部解锁条件。
购注销其相对应解锁期内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9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55.2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已解除限售的股 本次可解锁 剩余未解锁限
姓名 职 务 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万股) 份数量(万股) 数量(万股) (万股)
陈 钢 财务总监 40 0 18 2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305 0 1,037.25 1,267.75
(业务)人员(238人)
合计(239人) 2,345 0 1,055.25 1,289.75
注:上述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数量与前期已披露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数量不存在差异。(具体名单详见《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名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