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8—04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谷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其中,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谷华先生计划在2018年2月14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8%。
近日,公司收到吴谷华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获悉吴谷华先生已于2018年7月13日完成其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
(元/股) (股) 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6月6日 20.31 10,000 0.0018%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6月22日 18.33 10,000 0.0018%
吴谷华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6月25日 18.45 9,900 0.0018%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7月13日 14.81 30,100 0.0054%
合计 -- -- 60,000 0.010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50,000 0.1711% 890,000 0.1603%
吴谷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0,000 0.0108%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0,000 0.1603% 890,000 0.16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吴谷华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吴谷华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履行完毕。
3、吴谷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谷华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吴谷华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