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835.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70.00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14576617)人民币7,575.45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76930188000106353)人民币19,234.55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号)。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5,075,07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132.08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37465914)人民币48,867.92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4.8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80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16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795.14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1.46 万元),其中:2024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 422.84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0.00 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5,372.30 万元(含银行手
续费 1.46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857.40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3,774.42 万元。
2、2020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3,860.47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0.36 万元),其中:2024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 600.62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0.05 万元),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43,259.85 万元(含银行手
续费 0.31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43.85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5,206.4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12月28日,本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签订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5月18日,本公司变更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 于2021年6月18日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 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8570500014576617 募集资金专户 4,726,211.64 -
司杭州中山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6930188000106353 募集资金专户 19,170,823.12 -
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8570500037465914 募集资金专户 7,884,840.50 -
司杭州中山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8570500043472974 募集资金专户 19,285,985.65 -
司杭州中山支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6986700043421586 募集资金专户 2,876,936.31 -
司杭州中山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6930188000180352 募集资金专户 91,684,274.45 -
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6930188000157053 募集资金专户 6,097,206.03 -
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23029900015659 募集资金专户 38,082,894.18
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
合 计 189,809,171.88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6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795.14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1.4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1。
2、2020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3,860.47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 0.3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4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部分利息),拟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5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2020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24 年半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6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 年 4月 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并将原计划投入上述两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1.63亿元变更用于“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5G 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5G 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
2、2020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4月 18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原募投项目“东部软件园园区提升改造工程和‘智云社’众创空间项目改造工程项目”变更为新项目“东部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新项目主要在原募投项目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总投入金额不变,实施主体仍为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4。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