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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公告日期:2021-04-24

数源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股票1,835.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4.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70.00万元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14576617)人民币7,575.45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杭州高新支行账户(账号为:76930188000106353)人民币19,234.55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号)。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股票75,075,07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6.6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132.08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账户(账号为:20000018570500037465914)人民币48,867.92万元。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4.81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723.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 6780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6 年度,本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2017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①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099.31 万元。

    ②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6.74 万元。

    2017 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46.05 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921.47 万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使用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出
具了《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中
汇会鉴[2017]4082 号),2017 年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712.75 万元,支付 2016
年度待支付的发行费用(律师费、登记费)9.84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等 0.32 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25,278.55 万元。

    2018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①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684.75 万元。

    ②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348.84 万元。

    2018 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33.59 万元, 2018 年收到的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 797.33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等 0.44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22,041.84 万元。

    2019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①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530.78 万元。


    ②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807.11 万元。

    ③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使用 5,152.52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④公司本期已使用 1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用途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5,152.52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

    2019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37.89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万元。 2019 年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88.35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等 0.46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6,191.84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①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87.28 万元。

    ②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6.13 万元。

    ③2020年7月13日将上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亿元划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④公司本期已使用 1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1 亿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注]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33.41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万元,收回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万元。 2020 年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32.55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等 0.17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7,890.81 万元。

    2、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20 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532.88 万元,其中,支付现金交易
对价购买诚园置业及东部软件园股份 16,762.99 万元,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16,690.75 万元,东部软件园园区提升改造工程和“智云社”众创空间项目改造工程使用募集资金 79.14万元,2020 年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7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等 0.01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15,243.09 万元,其中待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为 47.1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北京银行股份有  20000018570500014576617        募 集        活期    2,272,118.39  -

限公司杭州中山  20000018570500014674430--00013  资 金    通知存款    5,000,000.00

支行            20000018570500014674430--00014  专户      通知存款  10,000,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                                  募 集

限公司杭州中山  20000018570500037465914        资 金        活期    8,009,706.67

支行                                            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                                  募 集

份有限公司杭州  1202023029900015659            资 金        活期  69,604,600.00

延中支行                                        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                                  募 集

份有限公司杭州  76930188000157053              资 金        活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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