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对股票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的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相关标准进行了自查,A股市场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数源科技A股股 上证综合指数 上证房地产指数
日期
价(元/股) (点) (点)
2019年3月6日 8.51 1,660.41 4,952.79
2019年4月2日 9.14 1,757.60 5,412.00
涨跌幅 7.40% 5.85% 9.27%
数源科技A股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7.40%,扣除深证综指指数上涨5.85%因素后,上涨幅度为1.55%。扣除深证地产指数上涨9.27%因素后,相当于下降了1.87%。其A股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影响,数源科技股票在可能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不构成股价异动。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署页)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章国经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