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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终止上市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终止上市的公告

    重要提示:

    终止上市日:2026 年 3 月 24 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 3 月 23 日

    一、终止上市的债券

    债券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简称:16 景峰 01

    债券代码:112468.SZ

    二、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4 年 7 月 2 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常德中院”)作出(2024)湘 07 破申 7 号《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并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 年 8 月 25 日,
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控股集团”)作为牵头投资
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确定中选投资人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与石药控股集团及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2025 年 10 月 21 日,常德中院送达的(2024)湘 07 破
申 7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湘 07 破 15 号《决定书》,
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
表决通过了《后续非现场及网络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规则的方案》。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管理人与相关方签署《重整投
资协议》及《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6 年 2 月 3 日,公司收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湘
07 破 1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管理人账户已
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

    2026 年 2 月 6 日,管理人已向 9 家债权人合计分配了
186,383,890.81 元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之“第五章 停牌、复牌、终止上市”之“5.10 债券上市交易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在本所上市交易:(二)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破产重整计划或者认可破产和解协议的”的要求,鉴于发行人《重整计划》已经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三、发行人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0736-7320908

    电子邮箱:ir@jfzhiyao.com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