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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08 深市 景峰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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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10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公司重整申请审查流程较为复杂,尚需事前获得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意见,因此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集团”)虽已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中选为预重整投资人,但重整事项仍面临多重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方案的最终确定、权益调整安排、重整投资款项支付、股价及重整投资成本、重整投资人内部审议程序、司法审查程序、债权人会议审议结果及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等。因此,石药集团最终能否参与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
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且暂无实质性进展,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330.85 万元。因此,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仍存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及 2024 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公司股票存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鉴于预重整及重整流程较长,公司能否在 2024 年度完成重整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如在重整过程中,公司触及退市标准,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总裁杨栋先生和财务负责人马学红女士均是基于自愿原则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石药集团无法通过上述 2 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控制。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景峰,证券代码:000908)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27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14.8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2024 年 1-6 月

    项目                      较上年同期变                  较上年同期变动
                    金额          动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65,689.38        -21.86%      20,257.81        -4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      -21,514.41        -75.54%      -2,379.61        -85.25%
股东的净利润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对 2024 年上
半年度经营情况、未来经营风险和应对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描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83)。

  3、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2024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为-7,330.85 万元(未经审计),仍为负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202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9.61 万元(未经审计),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117,730.02 万元,资产负债率 114.49%。流动性发生困难,导致“16 景峰 01”债券逾期,以及缺乏必要的生产经营现金。2023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主体重大变化,合并报表收入、利润主要来源的重要子公司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于 2023 年 11 月经法院受理进入清算程序,致使主营业务萎缩。前述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2023 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消除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预计负债计提的恰当性、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2023 年度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 年度财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所涉事项暂未完全消除。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破产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市公司重整申请审查流程较为复杂,尚需事前获得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意见,因此本次重整申请是否被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破产重整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完毕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如果本次破产重整事项未被人民法院受理并且债务问题未能形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公司的基本面将可能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中选为预重整投资人,但重整事项仍面临多重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方案的最终确定、权益调整安排、重整投资款项支付、股价及重整投资成本、重整投资人内部审议程序、司法审查程序、债权人会议审议结果及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等。因此,石药集团最终能否参与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总裁杨栋先生和财务负责人马学红女士均是基于自愿原则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石药集团无法通过上述 2 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控制。

  8、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9、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3.12 条的规
定,公司 2024 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10)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330.85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控报告否定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因此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仍存在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风险,公司仍存在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可能为负的风险,若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和内控报告否定
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仍未完全消除,且暂无实质性进展,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330.85 万元。因此,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仍存在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及 2024 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公司股票存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预重整及重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