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10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以电
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 以
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
4、会议由代行董事长张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公司章程〉修订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工商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构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组织体系,董事会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优化,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调整后公司组织架构如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各委员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张莉、叶高静、钟少先 张莉
审计委员会 钟少先、翟培懿、徐一民 钟少先
提名委员会 徐一民、刘亭、谢树青 徐一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亭、钟少先、杨栋 刘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