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1228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61,285,093 股,发行价格 14.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9,246,699.4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3,140,258.84 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2022 年 1-12 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539,237.48 元,具
体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 208,463.80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0
2、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00.00
加:1、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573.68
2、公司转回划扣款(注 1) 4,535.00
项目 金额(元)
3、临时流动资金补回募集专户 135,000,000.00
4、其他(注 2) 325,665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539,237.48
注 1:2021 年 9 月 28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5260000768)冻结划扣
4,535.00 元,该账户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解除冻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 4,535.00
元划转回该募集资金账户。
注 2:由于账户司法冻结等操作原因,由一般户转至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截至目前已归还一般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851900233710501 2015 年 2 已注销
司贵阳南明支行 月 25 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 98460155260000768 2015 年 2 活期
山支行 月 25 日 330,166.7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37010157400022271 2015 年 2 已注销
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月 25 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98460154800000349 2015 年 2 873,140,258.84 活期
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月 25 日 209,070.74
合 计 873,140,258.84 539,237.48
注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中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宝 山 支 行 账 户
(98460154800000349)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被冻结;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5260000768)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被冻结。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公司已将剩余资金转入一般户后,完成了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制药”)与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下称“景峰注射剂”)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诚制药”)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贵阳分行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 2015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203,462,374.6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88 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的内容:“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12,619.09
元,目前公司已补充临时流动资金 1.35 亿元,上述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历史上的累计利息收入等金额。本次专户余额直接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临时流动资金 1.35亿元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解除冻结,并完成了注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4800000349)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被冻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账户
(98460155260000768)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被冻结。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账户已经解除冻结,公司已将剩余资金转入一般户后,完成了注销。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