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度公司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 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 带持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担任本公司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 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提议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
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114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项目具体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人员信息
职务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 从 事 证 券服
服务业务 务业务年限
项目合伙人 张再鸿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29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姣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7
质量控制复核人 肖菲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25
2、项目人员从业经历
(1)项目合伙人张再鸿: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姣: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肖菲: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2020 年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19 年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三)业务信息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41.06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1.82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共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零售业、建筑业务等,医药生物类行业 59 家。
(四)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五)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再鸿、赵姣 2020 年 12 月因景峰医药 2019 年年报审计销售
费用截止测试执行不到位、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控制及获取的声明书不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除上述外,张再鸿、赵姣、肖菲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其能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
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