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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3

浙商中拓: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4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 674,436,3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2,330,893.3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分红总额不变。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4,436,3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1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7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913  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3    08*****745  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1 日至登
记日:2021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等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七、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 9 楼投资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琦琦、何兆伟

  咨询电话:0571-86850638

  传真电话:0571-86850639

    八、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出具的确认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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