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3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5月18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杭州市文晖路303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10楼101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袁仁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86,771,3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3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79,647,4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46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7,123,8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883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86,771,32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86,771,32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86,771,32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86,771,32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77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443,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77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443,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期现结合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6,771,3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有效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443,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肖宁、陈居聪
3、结论性意见:浙商中拓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