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1—036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67,209,157.68 元÷1,970,800,857.00 股×10= 0.341024 元。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
前一日收盘价 - 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 0.034102 元/股。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 元(含税)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为1,970,800,857.00股,未发生变化。
由于自分配方案披露日(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回购方案已实施完
毕),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970,800,857.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50,539,209.00 股后的股本
基数为 1,920,261,648.00 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按扣除已回购股份后 1,920,261,648.00 股为基数进行分派,共计派发现金
67,209,157.68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0,539,209.00 股后的 1,920,261,64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5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1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68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67,209,157.68 元÷1,970,800,857.00 股×10=0.341024 元。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上述比例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 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0.034102 元/股(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七、联系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 66 号
咨询联系人:程红梅
咨询电话:(0871)65625802
咨询传真:(0871)6563317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决议;
2、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