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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3

云内动力: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0—030 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发出提示性公告。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2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 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杨波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65,592,3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8468%。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10,841,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687%。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750,4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781%。

  4、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议案6、议案 11;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其他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65,168,729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26,336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65,168,729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26,336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765,168,729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26,336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关于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765,168,729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26,336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765,168,729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26,336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765,165,529 股,反对 322,4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3%。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23,136 股,反对
322,4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2019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765,151,029 股,反对 336,9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08,636 股,反对
336,9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2019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765,168,729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26,336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765,168,729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26,336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申请 2020 年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 765,161,229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11,9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18,836 股,反对
319,200 股,弃权 111,9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0 年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765,164,529 股,反对 323,4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1%。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15,022,136 股,反对
323,400 股,弃权 104,4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29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继华、解丹红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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