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拟与荆门市东宝区招商局签署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项
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拟与荆门市东宝区招商局签署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实现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强化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与竞争优势,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荆门市东宝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2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协议合作方为荆门市东宝区招商局,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荆门市东宝区招商局
乙方: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总投资 12 亿元,征地约 210 亩。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
期规划建设 3 万吨/年无水氟化氢及 2 万吨/年白炭黑项目,二期规划建设 1 万吨/年六
氟磷酸锂项目,具体内容以实际备案的项目为准。
2.项目用地:该项目用地选址东宝化工循环产业园。
3.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①甲方负责为该项目提供良好的建设、经营、生产环境;成立由区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专班,负责项目建设的各种协调工作,协助乙方办理各种手续,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②甲方负责协调争取乙方该项目所需的能耗、环保等前置指标,并全程协助乙方(乙方提供必备资料)在相关部门承诺的工作日内办理项目审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环评、安评、能评、消防等各种证照手续。
③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的政策及资金支持。
④甲方负责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拆迁工作,自本协议签署后两个月内提供符合开工条件的土地,并负责将生产和生活用的自来水、电、路等配套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周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⑤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项目合法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对乙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进并实施动态监管。
(2)乙方权利及义务
①乙方负责该项目地块的场地平整。
②乙方必须在东宝区内进行项目实施主体的工商、税务登记、法人登记等,以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分别承担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均不低于 2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由项目公司和乙方共同承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项目公司与乙方的股权关系说明,项目公司股东和股权构成有关情况。
③乙方该项目必须通过项目核准、环评、安评、能评、生产许可等相关部门的审批,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取得相关审批,则协议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根据批准后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设计方案,在乙方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4 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后 15 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
5.其他事项
①如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并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②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四、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磷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不仅可以延伸磷化工产业链,强化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与竞争优势,丰富精细化工及锂电材料产业布局,提高盈利能力与风险抵御能力。同时本项目符合公司产品市场开拓需求及继续做大做强磷复肥主业的战略目标,有助于巩固公司在磷化工行业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
(二)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磷矿伴生氟硅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新能源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变化及不可抗力影响,本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将来的经营业绩受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