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2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 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2 人,代表股份 769,800,65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59.0098%。其中:
(1)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676,870,6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8862%;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2 人,代表股份
92,930,0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23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6 人,代表股份
95,208,7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98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769,800,656 769,800,656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中小 95,208,758 95,208,758 100% 0 0% 0 0%
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769,800,656 769,800,656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中小 95,208,758 95,208,758 100% 0 0% 0 0%
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769,800,656 769,800,656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中小 95,208,758 95,208,758 100% 0 0% 0 0%
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769,800,656 769,800,656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中小 95,208,758 95,208,758 100% 0 0% 0 0%
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769,800,656 769,800,656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中小投
95,208,758 95,208,758 100% 0 0% 0 0%
资者
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 673,731,912 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
股份数为 96,068,744 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96,068,744 96,068,744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中小 94,349,274 94,349,274 100% 0 0% 0 0%
投资者
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769,800,656 769,800,656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中小投
95,208,758 95,208,758 100% 0 0% 0 0%
资者
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769,800,656 769,800,656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中小投
95,208,758 95,208,758 100% 0 0% 0 0%
资者
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769,800,656 769,800,656 100% 0 0% 0 0%
其中:与会中小投
95,208,758 95,208,758 100% 0 0% 0 0%
资者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
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庄永宏律师、赵宝华律师
2、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