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8-038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8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洋丰集团、杨才学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支持公司实现未来战略规划,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内在价值合理反映,洋丰集团及杨才学先生向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承诺:
自2018年8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9日止12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公司的所有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洋丰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杨才学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0,076,476.00 47.53%
2 杨才学 59,304,470.00 4.55%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上述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