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901 深市 航天科技


首页 公告 航天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航天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航天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临-020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期满离任暨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满离任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先生、栾大龙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由立明先生、栾大龙先生任期已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鉴于由立明先生、栾大龙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由立明先生、栾大龙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目前,由立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栾大龙先生持有公司992股股票,离任后,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由立明先生、栾大龙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由立明先生、栾大龙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
职务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也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由立明先生、栾大龙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和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补选两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涛女士、胡继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后附简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杨涛女士简历

      胡继晔先生简历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1

                    杨涛女士简历

  杨涛,1969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
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慧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杨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

                  胡继晔先生简历

  胡继晔,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高
级经济师。历任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研究室干部、中国国际智力技术合作公司高级经济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胡继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