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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航天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董-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
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遵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执行,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兑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有效执行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考核兑现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有效开展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了专门制度,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审
计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告于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2021 年度公
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98,201,4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946,042.1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分红比例的要求,议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经
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1 年度,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华天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3.IEE公司为规避汇率、利率风险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以及借款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 IEE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法律顾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认为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事前征询了独立董事的
意见,同意该聘任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袁宁、韩广荣、赵连元、胡发兴、王胜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22 年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的预计金额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预计范围合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双方开展存贷款等金融合作业务符合已签署的《金融合作协议》约定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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