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0 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2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9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
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安排的签字项目合伙人丁景东先生、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贡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齐钢强先生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均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景东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齐钢强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90 万元,较上一年审计费用增加 5
万元,由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确定,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的具体报酬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
理层予以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及内控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建议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工作中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 因此,同意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为本公司提供了优质审计服务,圆满完成了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90 万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