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57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5,677,760 股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1 元人民币(含税),总计派发现金147,327,341.76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红派息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5,677,76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 6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585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742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08*****462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
咨询联系人:李洁、尹思悦
咨询电话:0791-88109899
传真电话:0791-8810611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