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76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11 月 1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荣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9 日
(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已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2023 年 11 月 10 日发出(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96,238,65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1.359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92,691,83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0.99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1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46,81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3635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11
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46,81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36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 意 同意 反 对 反对 弃 权 弃权 是
议案 议 案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否
序号 内 容 (股) (%) (股) (%) (股) (%) 通
过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 696,095,8 99.979 142,800 0.020 0 0 是
分内容的议案 50 5 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404,019 95.973 142,800 4.026 0 0 /
9 1
2.00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部
分成员的议案
2.01 选举高海先生为公司第 696,068,2 99.975 是
九届董事会董事 51 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376,420 95.195 /
7
2.02 选举宋和斌先生为公司 696,068,2 99.975 是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51 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376,420 95.195 /
7
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 为普通表决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相关规定,议案 2
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 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璐、马欣仪。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
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