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并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增补董事的意见
(一)经审阅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公司本次拟提名的董事李声意先生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本次董事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三)同意提名李声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伯荣、谢利锦、张梅、徐擎天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