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48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赣 01 民初29 号。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合同书》纠纷一案做出判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基本情况
(一)本案当事人
1、原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第三人:江西用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二)诉讼请求
原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因《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合同书》与被告产生纠纷,公司向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合同书》;2、判令被告向原告退回已支付的 300 万元合同款;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20-3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立案后,于近日出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原告(反诉被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项目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书》继续履行。
二、反诉被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反诉原告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尚欠合同进度款 423,000 元及律师费 38,160 元;
三、驳回原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讼请求。
案件本诉受理费 40,400 元(已由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由江西赣能
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 21,551.2 元(已由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由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4,441 元,由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7,110.2 元。”
三、公司提起上诉情况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在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后,公司拟委托国浩(南昌)律师事务所为本案二审诉讼代理人向江西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各下属分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当前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尚未开庭审理,未发生效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江西省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