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97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九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 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随着公司以集团“大能源”战发展方向的明确,公司在紧密围绕主业发展的同 时,积极调整结构、拓展电力相关产业链,推动公司由电力生产型企业向综合能源 服务企业转型发展。对于公司新涉及的有关新能源、电力营销增值服务及综合能源 利用等方面的业务,为利于后续工作开展,并结合相关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 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及表述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原经营范围 调整后经营范围
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水库综合利用、节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能项目开发、电力购销、电力输配、电力 水库综合利用;水力发电;住宿、泊车设备安装及检修、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力 及餐饮服务(限下属执证单位经营);技术服务及咨询、机械设备维修、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开发、电力物资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泊车及餐饮服务(限下属执证单位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经营)、楼宇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 可证件为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一般项目:节能项目开发;粉煤灰
活动) 综合利用;电力设备安装及检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
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力物资的批
发、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楼宇物
业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
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数据处理和存
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以工商登记备案为准,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
变化。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
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
作条例(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
内容予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 9 月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
30 日最新修订版)》(以下简称《准则》)、 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 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
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共产党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根据《准则》指导意见,积极贯彻落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实新发展理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 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形成良好公司治理 行)》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实践。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党的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决策、 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公司要建立党的工 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 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
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
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
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
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
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全面领导作用组织
化、制度化、具体化。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火力发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电,水力发电,水库综合利用,节能项目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库开发,电力购销、电力输配,电力设备安 综合利用;水力发电;住宿、泊车及餐饮装及检修,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力技术服 服务(限下属执证单位经营);房地产开发。务及咨询,机械设备维修,房地产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电力物质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住宿、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泊车及餐饮服务(限下属执证单位经营)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楼宇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一般项目:节能项目开发;粉煤灰综合利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用;电力设备安装及检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
种设备);电力物资的批发、零售;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楼宇物业管理;节能管理服
务;合同能源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
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十三)决定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十三)决定对单项标的在公司上年末净 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
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上年末净资产 5%以
上的关联交易;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八十一条 删除(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决议通过:
(二)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回购公司股票; (二)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
(四)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五)本章程的修改; (四)本章程的修改;
(六)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 (五)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
(七)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六)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 资产 30%的;
(八)股权激励计划; (七)股权激励计划;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
他事项。 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