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十三次董事会。董事长王义栋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后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王义栋
成员:张红军、冯长利、汪建华、王旺林、朱克实
2. 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汪建华
成员:王义栋、田勇、冯长利、王旺林、朱克实
议案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
资发财[2020]8号)、《国资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国资厅发财评[2021]17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见附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2023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授权变更书>的议案》。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的要求,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授权书进行了变更。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
附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全文 办法中条款涉及“风险控制岗位人员”都改
为“风险控制部门”
第 一 章 第一条 为规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为规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第一条 称公司)境内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 称公司)境内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
制风险,根据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 制风险,根据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
生品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 生品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
[2020]8 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0]8 号)、《国资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
件的要求》(国资厅发财评[2021]17 号)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一 章 第三条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 第三条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
第三条 则: 则:
(一)在期货、期权市场,仅限于从事钢铁 (一)在期货、期权市场,仅限于从事钢铁
产业链相关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 产业链相关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
机交易; 机交易;
(二)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 (二)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市
场交易; 场交易;
(三)进行套期保值数量必须符合公司生产 (三)进行套期保值数量必须符合公司生产
计划量,不得超出国资委要求范围:商品类 计划量,不得超出国资委要求范围:商品类
衍生业务年度保值规模不超过年度实货经 衍生业务年度保值规模不超过年度实货经
营规模的 90%; 营规模的 90%;
(四)套期保值持仓时间应与公司生产经营 (四)套期保值持仓时间应与公司生产经营
计划期相匹配,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12 计划期相匹配,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12
个月或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 个月或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
(五)不得使用他人帐户进行套期保值业 (五)不得使用他人帐户进行套期保值业
务; 务;
(六)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 (六)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
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 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
套期保值。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 套期保值。公司应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
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要保证 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要保证
资金及时到位,防范资金不足造成的强制平 资金及时到位,防范资金不足造成的强制平
仓风险。 仓风险。
(七)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将金
融衍生业务盈亏与实货盈亏进行综合评判,
客观评估业务套保效果,不得将绩效考核、
薪酬激励与金融衍生业务单边盈亏简单挂
钩,防止片面强调金融衍生业务单边盈利导
致投机行为。
第 二 章 第五条 公司成立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 第五条 公司成立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条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
董事会授权,组织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董事会授权,组织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销售、采购副总经理,总会计
师。
(二)期货交易部部长岗位执行公司领导人
员管理规定;考虑到工作的稳定性、衔接性,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工作的最高年限为
6 年,工作年限达到规定的年限后原则上必
须进行岗位调整。如因工作需要,可视情形
随时轮换调整或适当延长。
第 二 章 第八条 风险控制岗位直接对领导小组负 第八条 期货交易部:
第八条 责,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全过程监控, (一)负责编制年度套期保值工作计划;
主要职责: (二)负责制订、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及资金
(一)负责编写套期保值方案中风险控制部 需求计划,并报领导小组批准;
分内容; (三)负责提出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申请;
(二)负责对套期保值方案合规性进行审 (四)负责定期提交套期保值书面工作报告
核; 及编制年度报告。
(三)负责核查交易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 (五)负责每年向公司提报培训计划并按计
套期保值计划和具体交易方案; 划开展培训。
(四)审核套期保值交易数据日报表,及时
反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发现、报告并按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第 二 章 第九条 期货交易部: 第九条 财务运营部:
第九条 (一)负责编制年度套期保值工作计划; (一)负责制订套期保值财务管理办法等;
(二)负责制订、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及资金 (二)负责在保证金限额内做好资金的安排
需求计划,并报领导小组批准; 和调度工作;
(三)负责提出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申请; (三)负责套期保值交易账户开立及交易资
(四)负责定期提交套期保值书面工作报告 金结算;
及编制年度报告。 (四)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账务处理及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