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五次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申长纯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名曹宇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曹宇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2 月 24 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宇辉先生简历:
曹宇辉先生,出生于 1971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
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曹先生获沈阳工业学院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曹先生于 1997 年参加工作,曾任辽宁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辽宁省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辽宁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辽宁省监委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辽宁省监委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务。
曹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披露情况外,曹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