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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98 深市 鞍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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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鞍钢股份第八届第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第八届第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钢股份”)第八届第四十五次董事会于2021年6月1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聘任王保军先生为公司联席董事会秘书(即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王保军先生担任公司联席董事会秘书(即联席公司秘书)。

  具体内容见刊登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联席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如下:

  1. 公司批准王保军先生担任公司联席董事会秘书(即联席公司秘书)职务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王保军先生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王保军先生的资历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变更授权代表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需委任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主要沟通渠道。鉴于王保军先生已获委任公司联席董事会秘书(即联席公司秘书),为了便于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沟通,现免去陈淳女士公司授权代表,委任王保军先生为公司授权代表。

  议案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批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销售公司”)的议案》。

  为贯彻战略布局,落实营销发展规划,增强京津冀区域的营销能力,批准公司在北京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北京销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98 亿元。设立完成后,北京销售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金额人民币 1.98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3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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