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声明
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公司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资料,认为:本次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刘志远 梁津明 段咏
2023 年 3 月 29 日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和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其在负责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本人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刘志远 梁津明 段 咏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