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证券代码:000897 编号: 2023-07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1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6,939.1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443.49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49,646.66 万元。
(8)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
(2)3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4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双雁,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 年起为津滨发展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妍,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 年起为津滨发展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玉平,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玉平和项目合伙人时双雁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妍最近 3 年未收(受)到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时双雁、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负责公司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本着保护投资者权益,坚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负责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25 万元,全年费用共计人民币 100 万元。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 2023 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负责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本着保护投资者权益,坚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25 万元,全年费用共计人民币 100 万元。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报酬参考了行业数据,是合理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其在负责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中《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在负责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当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提高了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了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负责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本着保护投资者权益,坚持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续聘中审众环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7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25万元,全年费用共计人民币 100 万元。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报酬参考了行业数据,是合理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2023 年 03 月 29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文件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