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编号: 2021-05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的通知。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 9 名董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因此 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天津津滨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批
准最高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未来项目开发的需求,申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最高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为 45 亿元,以便公司办理新增金融机构融资、借新还旧等手续。在此期间内,董事会全权授权华志忠董
事长签署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以 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控
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公告》。关联董事华志忠、谭文通、付贵永、彭渤、崔铭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如下:本次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同意议案所列内容。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联方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公司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发生的担保金额符合市场情况,所支付的担保费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较为合理,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支持。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审议此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
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批准年度土地储备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区域开发业的发展,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经营,并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公司拟在 2021 年继续寻求增加公司土地储备规模。
根据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第四条第四款 “董事会可在年度
股东大会审定的土地储备数量和土地储备投资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竞买事宜。”及第七条第八款“一年内董事会特别授权董事长在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土地储备数量和土地储备投资额度范围内决定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等法定公开竞价方式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在此授权下,不必事先召开董事会,可由董事长直接做出决定。但在作出决定后董事长应当尽快将其决定和事情的进展向董事会作出报告”的规定,经合理预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 45 亿元的额度内决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审议形成董事会
决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预计对所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所属公司项目开发及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
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等相关规定,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的议案》。
十五、 以 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
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华志忠、谭文通、付贵永、彭渤、崔铭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如下:本次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
接受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取得我们的事前书面认可,关联方泰达建设集团为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为公司平稳运行提供进一步的保障。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发生的担保金额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是公允的,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体现出股东单位对公司的支持。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在审议此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审议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六、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福
建津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福建津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津汇”)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当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245.00 万元。其中津滨发展持股比例为 60%(25,947。00 万元),泉州市众星合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0%(12,973.50 万元),福建仟家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4,324.50 万元)。
该公司系为开发津汇红树湾项目设立,由于该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为提升公司资金归集度,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福建津汇公司销售结算、资金回款等情况,在保障项目正常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福建津汇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实收资本拟由 43,245.00 万元人民币分次逐步减少至 5,000.00 万元人民币。每次减资各股东按照
现有出资比例同比例减少出资金额,减资完成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本减资事宜不会影响福建津汇的项目开发进展,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十七、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暨章程修订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召开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九、听取独立董事、高管人员的述职报告,同意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