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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津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1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9日15:00至2019年4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华志忠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1,743,34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1.1308%。

  2、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3、参加网络投票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0520%。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的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3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0.2121%。

  5、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6、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41,001,8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0%;反对票74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882%;反对7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41,053,3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票69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892%;反对6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41,001,8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0%;反对票74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882%;反对7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41,001,8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0%;反对票74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882%;反对7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40,964,3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票779,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9%;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2952%;反对77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41,001,8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0%;反对票
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882%;反对7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申请批准2019年度最高贷款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41,001,8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0%;反对票74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882%;反对7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41,001,8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0%;反对票74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882%;反对74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申请批准2019年度土地储备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41,001,8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0%;反对票74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0%;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6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41,001,84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0%;反对票69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票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68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882%;反对6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108%;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1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李清、邢立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