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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97 深市 津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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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发展: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26

证券代码:000897 公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07-41 号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12 月25 日(星期五)上午十点。
    2、召开地点: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立凡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376,738,3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29%;通过网络
    及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240 名,持有(代理)股份总数51,768,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通过上述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
    共计241 名,持有(代理)股份总数428,506,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26.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律师对会
    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滨海投资服务中心大厦的议案》。
    同意423,329,229 股,反对5,133,693 股,弃权43700 股。分别
    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98.79%,1.2%,0.01%。
    五、本次会议无涉及分类表决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李清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情况
    进行了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