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2-22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 1 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四)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19 日 15:30。
(五)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
(七)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2 人,代表股份 2,552,462,6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713%。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6 人,代表股份 2,439,503,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4110%。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112,958,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03%。
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104 人,代表股份 115,175,69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4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 议案表决结果
1.00《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552,237,809 股,反对 97,439 股,弃权 127,4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00《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2,552,083,109 股,反对 94,039 股,弃权 285,5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1%。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00《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552,001,109 股,反对 97,439 股,弃权 364,1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00《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549,936,909 股,反对 159,239 股,弃权 2,366,5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2,649,9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71%,反对 159,2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3%,弃权 2,36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4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5.00《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551,687,069 股,反对 410,179 股,弃权 365,4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400,1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66%,反对 410,1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弃权 36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00《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552,117,909 股,反对 101,239 股,弃权 243,5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4,830,9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7%,反对 101,2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弃权 24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4%。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521,766,735 股,反对 30,378,213 股,弃权 317,7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4%。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8.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552,206,209 股,反对 89,639 股,弃权 166,8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9.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552,201,409 股,反对 94,439 股,弃权 166,8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10.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2,552,127,609 股,反对 89,739 股,弃权 245,300 股,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9%。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 律师姓名:靳明明、郭旭。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法律意见书;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