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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关于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双汇发展:关于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0-19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82.44亿元,其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上限为 5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理财与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投资理财、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的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管公司、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公司等发行管
理的理财产品,有价证券、新股申购、配售、私募股权投资,外汇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业务。该等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投资原则

  1、理财产品和金融衍生品投资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2、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风险较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理财产品,若公司选择固定收益型金融衍生品投资,其收益必须高于同等期限理财保本收益。

    (四)投资额度及授权

  公司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82.44 亿元,其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上限为 5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理财与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均不超过前述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投资理财、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 投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投资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二)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和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委托理财和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三)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委托理财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交易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产生外部法律纠纷事件从而造成企业损失。


  三、 公司预计占用的资金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结余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四、 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及《投资理财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办法》,对投资理财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及执行管理机构、决策程序和报告制度、核算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三)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外汇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五)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五、 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二)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的证券投资和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披露。


  六、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投资理财主要是投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新股申购、配售等低风险股权投资,审慎投资私募股权等其他权益性投资。公司对投资理财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且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且公司制定了具体的业务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以及风险处理程序;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亦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可以合理预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投资理财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办法》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投资理财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上述业务。


  八、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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