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893 深市 亚钾国际


首页 公告 亚钾国际: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亚钾国际: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7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5-003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 8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480.00 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92,885.1187 万股的 0.52%。

  2、本次回购价格:激励对象在职人员为 17.24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离职人员为 17.24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407,578.48 元,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480.00 万股,总股本由92,885.1187 万股变更为 92,405.1187 万股。

  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持有公司 46,442,459 股股份的股东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江之源”)的持股比例将由 4.99999%变更为 5.03%。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264.00 万股;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7 名在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6.00 万股。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 4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2 年 9 月 1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或意见。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
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9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工作,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90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 27.58 元
/份。

  (六)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工作,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24 元/股。本次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
司股份总数由 921,138,953 股增加至 929,138,953 股。

  (七)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74.64 万份
已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注销完毕。


  (九)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符合行权条件的 106 名激
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十)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次日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一)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完成 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288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上市流
通。

  (十二)2024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2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回购注销完毕。
  (十三)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1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3 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基础考核目标 A,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264.00 万股;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不再在公司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3 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基础考核目标 A,公司决定注销股票期权合计 1,323.00 万份。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十四)2024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
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
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323.00 万份已于 2024 年 5 月 9 日注销完毕。
  (十五)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六)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七)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17.24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
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根据各考核年度的钾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