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3-029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亚钾国际 股票代码 00089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冰燕 姜冠宇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51 楼 51 楼
传真 020-85506216 020-85506216
电话 020-85506292 020-85506292
电子信箱 stock@asia-potash.com stock@asia-potash.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生产产品为氯化钾,分为粉末结晶状与颗粒状,用于农业直接施用,或者用作复合肥、复混肥生产原料。农作物施用钾肥可以增强作物的抗病、抗寒、抗旱、抗倒伏及抗盐能力,改善作物产品品质,提高粮食作物蛋白质的含量、油料作物的粗脂肪和棕榈酸含量、薯类和糖料作物淀粉和糖分含量;增加纤维作物及棉花的纤维长度、强度、细度;调整水果的糖酸比,增加其维生素 C 的含量;改善果菜的色泽和口感,增强其耐贮性。果蔬粮食等作物均需要钾肥的施用,其中果蔬、玉米和水稻是钾肥主要下游需求,三项作物对钾肥的需求占比分别约为 17%、15%和 12%。
(2)公司钾肥项目的行业地位、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在老挝甘蒙省开发实施的东泰钾盐矿项目,是我国首个在境外实现百万吨级规模生产的钾肥项目,实现了我国境外钾盐开发领域的重大突破。当前拥有老挝甘蒙省 263.3 平方公里钾盐矿权,折纯氯化钾资源储量将超过 10 亿吨。凭借多年来对已有钾肥生产装置的运行管理以及研发技改,公司形成了全面机械化的开采系统、低耗高效的选矿系统及工业化充填系统,实现了具有竞争力的成本水平,建立了系统的生产组织,组建了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为项目产能进一步扩建
奠定了重要基础。2022 年 3 月,公司仅仅用时 17+6 个月(17 个月投产,6 个月达产)即实现了首个
100 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达产目标,正式步入百万吨产能阶段,保持了公司在境外钾盐领域的领先优
势。公司第二个 100 万吨/年钾肥项目选厂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投料试车成功,不断刷新钾盐行业百万吨
级产能建设的速度。同时,公司第三个 100 万吨/年钾肥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建设,力争 2023 年年底建成投产。
公司针对大红颗粒钾的旺盛需求,2022 年启动了大红颗粒钾扩建工程,第一个 100 万吨/年钾肥项目配
套大红颗粒钾一期工程 30万吨/年项目投料试车成功,并转入正式生产;随后,大红颗粒钾二期新增 50万吨/年产能扩建项目已于 2022年底启动,力争 2023年投产。
随着公司产能的翻倍提升,公司着力构建国际和国内双循环、境内外联动的销售体系,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多元化优势,并根据钾肥市场行情,动态调整销售策略,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对目标市场供应服务能力,创新采用线下销售、线上销售、售后服务三元结构的销售模式。
公司持续深耕国际市场。通过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设立销售子公司/办事处以及搭建东南亚化肥资讯网站等措施,加大推广宣传力度,增强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能力。当前公司产品已销售至越南、印尼、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日本、韩国、巴基斯坦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积极布局国内市场。2022 年初,公司与中农集团下属中农控股公司签署《2022 年春耕保供战略合
作协议》,携手保障春耕农业生产的用肥需求,老挝钾肥生产基地对稳定国内钾肥供应的积极效应正在逐渐
显现。2022 年 10 月起,公司先后与 11 家国内专业钾肥贸易商及化肥生产企业签署《钾肥供销合作框架协
议》,将根据国内市场需求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向 11 家合作方销售钾肥合计不超
过 248万吨,通过实施积极的回国销售战略,为国内钾肥保供稳价做出重要贡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1年 本年比上年
2022年 增减 2020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3,466,116,843.79 832,964,828.62 839,257,644.52 313.00% 363,172,36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28,673,070.02 895,091,891.35 899,295,122.95 125.58% 59,616,114.86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027,562,144.03 289,506,062.86 293,709,294.46 590.33% 4,571,741.47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809,956,943.78 484,402,004.71 484,402,004.71 273.65% 104,629,673.55
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4580 1.1826 1.1881 106.88% 0.07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4374 1.1826 1.1881 105.15% 0.07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39% 21.51% 21.60% 6.79% 1.62%
2021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22年末 年末增减 2020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2,846,371,183.15 5,554,662,919.75 5,559,301,520.03 131.08% 4,317,703,878.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114,234,651.77 4,609,063,246.01 4,613,266,477.61 119.24% 3,713,971,354.66
净资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明确“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按照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 2022 年 1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5号的相关规定。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22,652,924.53 1,240,968,514.21 649,481,196.92 1,053,014,208.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80,211,043.90 816,344,176.30 422,481,227.89 509,636,621.9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79,526,490.32 812,292,644.89 418,107,048.44 517,635,960.38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