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3-59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 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7日 (星期二)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17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2023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 号楼君康人寿大厦 30 层。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枳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45名,代表股份365,176,3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136%(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数)。其中,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359,606,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9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6人,代表股份5,56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7%。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赵卫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02,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9%;反对81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7%;弃权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7185%;反对81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6025%;弃权26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7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13,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41%;反对1,00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6%;弃权26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3197%;反对 1,00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013%;弃权 26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79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振、周德芳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